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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女大闹街头,这个彩礼究竟该不该退还?

时间:2018-11-19 浏览: 来源:未知
前段时间,在重庆街头上演了一出闹剧,本身男女是因为婚前谈崩了,男方上门要求退还彩礼,但 民警却发现,其中的女主人公却是网上的通缉犯,经过一番调查,原来女方之前因为电信诈骗,而被河南省公安机关在网上通缉...
        前段时间,在重庆街头“上演”了一出闹剧,本身男女是因为婚前谈崩了,男方上门要求退还彩礼,但 民警却发现,其中的女主人公却是网上的通缉犯,经过一番调查,原来女方之前因为电信诈骗,而被河南省公安机关在网上通缉。这里就涉及到了两个法律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男女最终未结婚,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另一个,电信诈骗一般是怎么处罚。
        一、男女最终未结婚,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不得不说,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流行结婚之前给付彩礼,这俨然成为了当地结婚的一种风俗。当然,法律方面在结婚是否给付彩礼上面没有作出规定,换言之不管男女有没有给付结婚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没有任何影响。而在结婚彩礼上面,受当地风俗的影响,如今彩礼数额可以说是越来越高了,甚至还出现了“天价”彩礼的情况。不过,实践中,并非所有的男女在给付了彩礼之后,最终都是会结婚登记的,这个时候,作为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彩礼呢?且看我国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吧。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的规定来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其中要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属于法定的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所有就上述案件来看,最终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自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也是要返还的。
        至于此时应该返还多少的彩礼,在通常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
        法条链接: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二、电信诈骗一般是怎么处罚
        电信诈骗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数额或者情节的,往往会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也可以说电信诈骗是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此时具体怎么处罚犯罪分子,还需要集合不同的犯罪数额、情节才行,这样才能做到《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量刑详细规定: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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